问题 | 私收公司货款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员工擅自截取公司货款之行为,极有可能触犯侵占罪的法律红线。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未经许可便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遗失物或埋葬物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较大,且拒绝返还的违法行为。 若员工借助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私自截留公司货款并企图将其非法占为己有,且当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仍拒绝返还,那么此种行为便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素。 在此类案件中,我们必须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侵占的具体数额、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归还的诚意与实际行动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准确地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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