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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构成侵占罪的2个条件都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以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品或是埋藏物品为标的,将上述物品非法转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行为人还拒绝将上述财物归还给所有权人的违法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这代表着行为人清楚知晓所持有的财物原本归属他人所有,但依然试图利用各种方式将其变为自己所有,并且行为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的依据或者权益作为其占有该财物的基础。
其次,行为人务必实施了实际的侵占他人财物的具体行为。
此类行为涵盖的范围较广,包括行为人擅自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相关的遗忘物品或是埋藏物品占为己有,并在涉及金额数目较大的情况下,拒绝归还给相应的所有权人。
关于何谓"金额较大"的界定,则需参照各个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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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