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扫黄被刑事拘留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所明文规定的,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行为,无疑是构成了刑事犯罪。
若此类犯罪嫌疑人不幸地遭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并不建议使用和解这一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刑事和解这类解决方案,往往更适合于一些性质较为温和的刑事案件,例如那些纯粹的治安案件,或者是某些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轻微犯罪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机会与受害者达成和解议定书,而受害者也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请求,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对于传播淫秽物品这种严重程度较高的犯罪行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性相对较低。 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承担其应有的刑事责任,包括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期望能够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他们应该通过聘请辩护律师或者通过法院的辩护程序来寻求帮助,而非试图通过和解来实现这一目的。 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扫黄行动中所涉及的刑事拘留案件,并不适宜采用和解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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