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罪是否可以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所述,若在某起犯罪事件中,行为人或是被告已不幸离世,抑或是按照法律规定本应由原告自行提出诉求处置的犯罪行为,如原告并未提出或主动撤回诉讼请求,则此类犯罪行为便无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对于先前已经启动的调查或诉讼程序,亦须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撤销、暂停审理或宣判无罪。因此,假设强制猥亵罪行乃属此种情形,即属于需由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进行处置的犯罪类型,若在此情况下原告并未对此提起诉讼或主动撤回诉讼恳请,那么该案件便可考虑予以撤案处理。然而,若案件已经进入了侦查或起诉环节,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撤销或不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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