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胁从犯能否从轻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绑架罪的案件中,如果被认定为胁从犯,应依据其犯罪情节给予酌定从宽处理。
即应当按其实际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情节,予以减轻或者减免处罚的司法裁决。 如果是受到外界强制、威胁而参与某种犯罪的行为人,法院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有权决定是减轻还是完全不予处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这种违法行为被定为“以勒索财物”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等形式的时候,此类罪犯需要面临最高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须额外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如果情节相对较为轻微,那么被告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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