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销售伪劣化肥犯罪构成要件的研究:
首先,从主体角度来看,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加害人必须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 其次,在主观心理状态上,销售者应当对其故意从事销售劣质化肥的违法行为持有明确认知。 再者,此种犯罪行为所针对的主要法益是国家对于农用生产资料品质的严格监管机制以及农业生产活动本身。 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类行为往往是违背了相关的生产管理法律规范,以营利目的向市场投放大量劣质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秩序,给生产方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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