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中的获利是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帮信”罪,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这样定义的: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另一个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仍然为他/她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托运服务、网络存储空间提供服务、通信传输技术支持服务等,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和协助。在确定是否获得了利益这一问题上,通常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实际收入情况、成本的降低程度、可能避免的损失以及对犯罪活动的贡献程度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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