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要收集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过程中,所需的证据要素主要包含以下方面:首先是场所租赁或所有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能够明确显示出被告人对涉案赌博场所具有实际的掌控力;其次是赌博设备以及工具的图片、被扣押物品的详细清单,其中包括各类扑克牌、骰子、赌桌等;再者是关于赌资收入的具体记录、账簿以及转款凭据,它们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赌博活动的规模及其带来的潜在收益;此外,证人的证词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这些证词可能来自于赌客、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了解内情的人士;同时,视频监控录像也能直观地展现出赌博行为及现场状况;最后,被告人的口供与自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保证其获取方式的合法性,防止出现刑讯逼供的情况。除此之外,执法机构针对现场进行的查处报告以及搜查笔录亦可作为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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