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不是以前都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袭警罪的内涵主要为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对正在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实施侵害的犯罪行为。现阶段,袭警罪已在相关法律框架内予以明确规定,其构罪要件及相对应的刑事责任亦体现在相关法条之中。若有任何人触犯此项罪名,依据该法条的规定,则面临着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而具体的刑罚裁量将视乎其行为的严重性程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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