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侵占罪的物品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擅自占有他人交付或遗失之财产,且价值颇高且拒不归还。
依据现行法例,侵占罪可以由任何年龄超过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之行为人犯下。侵占罪属于主观恶意犯罪,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通常为主观客运主体的私人财产及遗失物、埋葬物等。对于侵占数额较大且拒绝退还者,应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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