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才算是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之明确规定,敲诈勒索犯罪所涉及的数额,应依照相关刑法法规中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况进行严格区分与认定。具体而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当分别被视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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