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要“分手费”是否必然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手费如果是给付方自愿给付的,则不算敲诈;如果是一方威胁对方给付分手费的,则可能构成敲诈,如果敲诈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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