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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法院怎样办理监外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首要关键在于需严格遵循法定的准入条件。
例如,罪犯若患有严重疾病且具备保外就医的必要性;
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亦或是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等等。
接下来,由罪犯本人或其近亲向司法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经过监狱等执行机关的严谨审查之后,再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在此过程中,必须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以及鉴定意见等资料,以充分证实申请人确实符合监外执行的各项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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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