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期间重新犯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释期间若再次触犯法律被定罪,那么法律对此将采取如下的审判方式:
首先,应当依法撤销假释,然后对新旧罪行进行合并处罚。 在此基础上,尚未服完的刑期与新的犯罪所应判处的刑期一并考虑,根据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的执行期限,但要注意,管制和拘役所能达到的最长期限均为三年,而有期徒刑的最长期限则视总和刑期而定,如果总和刑期不足三十五年,那么最长的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反之,如果总和刑期高于或等于三十五年,那么最长的执行期限不应超过25年。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