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是以营利为目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赌博与相关法律规定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以营利为目的”,它主要涵盖了开设赌场以及提供赌博场所等行为,乃至直接参与赌博活动的各种形式,其本质在于通过这些活动实现金钱收入的最大化。
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具有明显的营利意图,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其次,对于那些以营利为唯一目的,组织大规模赌博活动或者长期从事赌博行业的人员,他们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类行为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同样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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