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型诈骗罪的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贷型诈骗罪的确立界限,主要核心在于借款人在融通借款过程中的主观意图是否存在非法侵占的动机。
倘若借款人在初始阶段就已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意愿,采用虚构事实和掩盖真相等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如捏造虚假的借款用途、夸大自身的偿债能力等,且在获得借款之后肆无忌惮地进行挥霍浪费、藏匿行踪以逃避债务等行为,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 然而,若仅仅是由于后期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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