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怎么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侦查机关有责任实施监视居所措施。
在这方面,执行机关需对被监视居所人的活动边界、范围以及行为举止等各方面做出严格限制与紧密监督。 实践中,执行机关通常要以书面形式向被监视居所人展示监视居所决定书,以此明确告知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所应遵守的种种条款,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所的场所;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联络; 在接到传唤时必须立即前往相关地点; 严禁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影响证人作证过程; 也不得采用销毁、篡改或编造事实的手法来逃避司法追责等等。 为了确保这些条款能够得到切实遵守,执行机关将采取各种手段,如不定期检查、电子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严密监管。 若被监视居所人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将会面临被逮捕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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