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挂案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后被决定暂缓立案这一问题,通常需要从多个方面详细评估相关案件材料以做出公正决定。
首要步骤乃是查明令案件得以搁置的具体缘由,比如证据收集不足或是点细节不够清晰明确等等。 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应该全面审视和评估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并有必要采取进一步的侦查行动以作补充。 一旦经过认真审查后发现根本无法满足移送审查起诉的严格要求,那么就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毫不拖延地撤销该案件。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及时解除对其施加的强制性措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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