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邪教刑事拘留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嫌涉及邪教活动的相关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通常需要以公安机关掌握了明确且充分的线索或者确凿无疑的证据为前提条件。
此后,公安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且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最终签发《拘留证》。 紧接着,由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正式宣告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拘留者有义务在《拘留证》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予以证明。 若被拘留者拒绝签字或按手印,则执行人员需在《拘留证》上详细注明相关情况。 拘留结束后,公安机关须在24小时之内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同时也需要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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