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拘留人就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警人员在处理案件时所执行的拘留措施并不等同于刑事拘留。
事实上,他们拥有实施行政拘留以及刑事拘留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拘留权利。 其中,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普通违法行为,其期长短通常受限制; 而刑事拘留则作为对涉嫌触犯刑事法规的嫌疑人们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来对付现行犯或有高度怀疑的重大嫌疑人。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剥夺被捕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通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根据特定紧急状况而特别批准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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