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可以两次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构成刑事罪行的个人实施的一种法律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任何人均有可能因多种不同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在多起案件中遭受多次刑事拘留的处罚。若在首次拘留程序终止之后,被发现存在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相关证据,而这些新发现的相关事实或证据在此前尚未被掌握,则可依法启动第二次刑事拘留程序。 然而,两次拘留均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同时还须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即不得因相同的犯罪事实而重复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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