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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期如何计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刑罚的实施日期及其相应的折抵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具体而言,对于管制类型的刑罚,其生效时间将自判决书被批准并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若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折抵为两天的刑期。对于拘役类型的刑罚,同样地,其生效时间也将自判决书被批准并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若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折抵为一天的刑期。至于有期徒刑类型的刑罚,其生效时间同样将自判决书被批准并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若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折抵为一天的刑期。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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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