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供可以定贩毒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仅凭口供自身并无法独立构成贩毒罪。
在司法实务操作过程中,对贩毒罪行的判定需全面权衡各方面的证据,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 单纯依赖口供进行定罪裁决可能会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口供内容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判等现象。 因此,除了口供之外,还必须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如实物证据(如毒品、贩毒所需设备等),书面证据(如买卖记录、通讯往来等),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多元证据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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