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贩毒罪可以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不论涉案毒品数量大小,走私、买卖、运输及制造毒品行为均应受到法律追责。至于轻微贩毒罪行方面,若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亦可酌情予以考虑适用。在实践操作中,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罪犯有认罪悔过的良好态度,无再犯同类罪行之风险等等。然而,具体到个案是否适宜适用缓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考量。若在案件中所涉及的毒品数量较小,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罪犯有认罪悔过的良好态度,无再犯同类罪行之风险,从理论角度来看,确实存在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但这仍需结合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与情节,由法院经过全面审查后作出最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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