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飞单行为构成的罪名究竟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金融行业中,所谓“飞单”是指少数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与外部社会人员进行暗中配合,违规销售并非本行自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或者是非经本行正式批准并签署代理销售协议的第三方理财服务提供商所推出的私募基金等金融衍生品。
此类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对于涉案金额达到法定刑罚起点的情形,将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罪,属于经济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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