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谁先动手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故意伤害罪进行判断时,首先采取行动者并不是决定性要素。
实际上,认定故意伤害罪需要基于伤害行为的主观意图及其所产生的客观损伤结果。 无论事发时谁首先采取行动,只要另一方是有意识地计划了伤害他人的举动,且实施了相应的加害动作,从而产生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后果,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故意伤害罪。 然而,率先采取行动的一方并不一定会因此被判定为犯罪,如果他们的行动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而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他们就不会被视为犯罪分子。 相反,即使是后采取行动的一方,如果他们的行为明显超越了必要的防卫界限,导致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故意伤害罪。 总的来说,在判断故意伤害罪时,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及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不仅仅是根据谁先采取行动来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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