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撤销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立案撤销的主要条件可归纳如下几个方面:倘若发现案件中并无任何确凿的犯罪行为存在,或者犯罪事实并不属于涉案人员所有,亦或是其情节显然轻微、危害程度甚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时,应考虑将此案件予以撤销;
再者,倘若案件早已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抑或已经获得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刑罚,同样应该撤销此类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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