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发前主动退贿还属于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案件确立之前主动退还赃款能否构成刑事犯罪,必须结合实际情境展开详尽分析。
通常而言,若在法律追究之责开始于立案之前,主动退还赃款,这一行为可能对于最终的裁决与判罚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可以得到彻底的赦免。 这主要是受到行贿行为的性质、情节、涉及的金额以及退款的主动性与及时性的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比如,如果受贿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并且达到或超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便在此之后主动退还赃款,仍然有可能被判定犯下受贿罪名,但是,这种主动的退款可以作为减轻和从轻判责的情节加以考量。 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官员或者公务员以自身职务的便利,索取他人钱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物品作为酬报,为他人谋求特殊利益,为受贿罪。 另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而这些款项都归个人私有,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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