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必须有什么证据证明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证实贪污罪名时,常需收集并运用各类重要证据进行比对分析。
首要的是,针对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据,诸如清晰可查的账目资料、资金流动的外界凭证以及详实精准的财务报表等,这些都是直接反映公共财款遭到非法窃取或滥用的重要道具。 其次,证人证词的收集亦至关重要,涉及知情人士、同僚以及部属等人的证言陈述,他们能够切实地证明被告所犯下的贪污行径。 此外,相关文档与书面证据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例如诸如合同、审批文件等一系列能够揭露行为不当或者资金使用不规范之处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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