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可以不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违法行为人对其侵占的财物必须承担偿还责任。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物变相占有为个人资产的行为。 即便当事人已经因其违法行为而受到刑事定罪并判处相应刑罚,但仍需尽全力将其侵占的财物归还给原属单位。 这是因为,如能及时返还所侵占之物,便可在量刑过程中视作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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