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如何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所担任的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较大程度者。
若要使某位员工成立职务侵占罪,通常需满足如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犯罪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内部的在职人员,包含了非国有的公司、企业以及非国家机关所属的相关单位内部的非公务员。 2.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借用职务便利的行为。 具体而言,即利用自身在单位中所担任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等职务之便,对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占有。 3.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主观意图。 4.被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较大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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