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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确立了挪用资金罪这一刑事犯罪行为,其主要构成要素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应该是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同性质的组织或机构的相关工作职员;
其次,行为方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目的在于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无论是以个人私利为目的还是为了借贷给他者,都在挪用范围之内;
最后,从客观实际角度来看,此种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出并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级,即数额较大,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已经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中。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即10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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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7: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