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受过处罚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受刑事追究并曾受到相应刑罚惩罚并非为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必然障碍。
是否能够获取取保候审的权益,需要在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后作出评估判断。 若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望获得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宽大处理; 或者因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等特殊情形下,即使曾经遭受过刑罚惩处,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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