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身体状况特殊之情形,如身患重大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我照顾者;
正值怀孕或哺乳自身新生婴儿期的女性; 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风险之人员,皆适宜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其身体因素而无法承受拘留拘禁,并且其对社会的潜在威胁较小,原则上皆有资格提出申请,接受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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