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了逮捕令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在发出逮捕通知书之后,仍然存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可能性,但是实现这一点的难度无疑会大幅度增加。
逮捕作为一项相对而言比较严格的刑事司法手段,其主要原因往往在于被捕者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随着案件情况的不断发展和演变,例如,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罪行较轻,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等等这些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提出申请将强制措施从逮捕改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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