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钱可以少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采取保释候审措施时,保证金数额的设定必须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社会中的危险程度,以及案件的情节、性质,其所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的轻重程度,同时还需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通常而言,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并无明确的下限规定,然而,在设定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合理性和适度性的原则。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因经济状况所迫,无力支付较高金额的保证金,可向决定机构如实反映相关情况,由决定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判断是否有必要降低保证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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