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谁给办理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处理,往往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机构来主导执行。
在涉及到的刑事诉讼过程当中,这三个司法部门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而作出是否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 具体而言,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那么取保候审的决策权便归属于公安机关; 若是检察院自行展开调查的案件,则由检察院行使决策权; 而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或是审判阶段时,相应的决策权就会落到检察院与法院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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