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法体系中一项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而言,满足特定条件的涉案人员方可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以下几类情形: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的犯罪嫌疑人;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后,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汇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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