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逮捕后怎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受到司法部门的逮捕之后,倘若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自身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便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办案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在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次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 最后则是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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