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检察院批捕期限规定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袭警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对被逮捕人的批准逮捕期限,通常为7个自然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应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7日内,以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之决定为准则。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对收到相应讯息后的翌日立即进行释放,并将实际执行情形及结果及时回馈告知人民检察院。 同时,针对此类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在特定情况下,批准逮捕期限有可能予以延长,然而,这一切均须严格遵守对应的法定程序与要求。 就有关涉嫌袭警罪的案件而言,人民检察院将会全面权衡案件的证据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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