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来了还要取保候审吗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示,刑事案件中所适用的取保候审,是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在面临特殊情况下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司法保护措施。本法规没有特别指明申请人是否需要在犯罪行为人即嫌疑人到案后方能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而列举出了众多可参照执行取保候审的实际案例与情况。因此,对于取保候审与否的决定,主要取决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差异,其中包括可能会被判处的刑期、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身体健康状况等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避免其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他们并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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