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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可以再刑事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性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其宗旨在于确保诉讼过程的合法与顺畅进行。然而,该条款并未明确阐述取保候审是否能够再度实施刑事拘留事宜,而是对于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作了相应的限制,同时强调在该两种手段分别执行的期间内,不可中止对相关案件的侦察、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倘若发现某些当事人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理应收紧过关时间,迅速解除对他们的羁押。因此,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涉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迹象或故意违反保释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定程式,可以依法再次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然而,这一切都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司法决定来执行。若取保候审的时限已满,且当事人并无任何违规行为,通常情况下无需再次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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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4: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