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不要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应当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需视案件之实际情况而定,这其中包含了犯罪嫌疑人所犯下之罪行轻重程度以及对社会可能构成的危害大小,同时也需要考虑其是否有可能逃避司法审判或阻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等因素。若犯罪嫌疑人满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之情形,例如可能被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正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身患严重疾病或失去自我照顾能力等人士,便可谨慎斟酌之后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在此提醒您,最终的决定权仍在法院或检察院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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