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由哪里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证人候审这一制度,通常是经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来进行决策的。在公安机关的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某个犯罪嫌疑人身处的环境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那么他们有权对此类人员做出相应的决定;同样地,当人民检察院展开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时,如果认为某名犯罪嫌疑人已经不再适合继续被羁押,他们也有权力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而在人民法院的审判环节,只要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此时法院就可以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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