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赔偿时效多长合适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时效期普遍为三年之久,自被保险方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便可开始计算。
但是,如果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法院将不予提供任何形式的法律保护。 除此之外,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还需要满足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即必须存在实际发生的损害事件,并且受损标的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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