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对方全责的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若赔付金额并未超过保险理赔上限,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全数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来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