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改批单可以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投保人有意或因严重疏忽未能按前述条款之规定,如实向保险人披露相关事项,从而对保险人能否决定接受投保或确定适当的保险费率产生实质性影响者,保险人拥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力。
然而,此种解除权仅在保险人知悉存在解除事由之日起,若超过三十天仍未行使,则将自动失效。 此外,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若已逾两年,保险人将无权解除该合同; 即便在此期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若投保人故意隐瞒其应尽的如实告知义务,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无需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会退还任何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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