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合肥保险事故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风险代理收费涵盖了两种形式:
第一类为全风险模式,即在委托关系的初期阶段,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然而,在诉讼活动结束后,将根据争议标的额大小,收取一定比率的费用,通常在30%左右。而另一类则是预先支付基本的办案费用,一般情况下,这笔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整。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同样会按照特定的比例进行收费,这个比例大约在10%-15%之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风险代理收费方法一般不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特殊类型的案件。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21: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