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人情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列位贷款人未能按期如约偿还借款本息,应该依照贷款合同约定或者参照现行法律法规缴纳逾期利息。
这就意味着,只要贷款人未能依时还款,贷款人便有权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此乃源于贷款合同的格式条款规定或相匹配的法定义务。 在处理涉及个人间借贷往来性质的债务时,若贷款人间隔不还,贷款方应首先尝试与借款人斡旋协商,力求其依照签订借款协议中所约定的利率来归还原告欠款和支付应付的逾期利息。 倘若协商无果,贷款方则可依据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及按照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若贷款合同中有详尽约定关于逾期还款的具体措施,例如滞纳金、违约金等等,那么贷款人同样可以依据相关的协议条款向借款人追偿各种相关的费用。 假如贷款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具体的阐述,贷款人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 在实践中,贷款方务必认真整理所有相关凭证,例如借款协议、转款记录、催收记录等等,以便为法庭审判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以及借款人实际违反了合同义务。 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拖延不复,策略性地利用这个机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使债权得以落实。 总结以上要点,针对债台高筑又逾期不还的个人借贷行为,债权人可以凭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斡旋妥协、发起诉讼等途径顺利收回欠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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