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怎样起诉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 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然后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 ①当事人的情况。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 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 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 起诉状所载事实若有欠缺,人民法院可要求起诉人限期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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